1、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第1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征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价税合计额;属免抵退或免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销售额。本列各行次等于附表一第11列对应各行次,自动填入。
由于金融商品转让负差不能结转下一年度,将6%拆成两行(即第3、4行),单独核算金融商品转让情况。
2、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新增的3、4、5三行,主要与主表28行关联。其中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既包括一般企业销售不动产的预缴税款,也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税款情况。
“本期应抵减税额”与《预缴税款表》相关栏次对应。
3、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4、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5、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1)、合计栏“税额”列=《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列 – 第10栏“税额”列 – 第11栏“税额”列
(2)、纳税人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所对应的税率,将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相应栏次。
(3)、第27栏反映纳税人租入个人住房,本期申报抵扣的减按1.5%征收率的进项税额。
(4)、第29栏反映纳税人用于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6、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
(2)、“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3)、“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4)、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列“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免税销售额”列“本月数”
(5)①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②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③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六大附表填写说明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