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本质:三是三不
三是(两统治阶级 一社会客观)
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经济决定政治)
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三不(两统治阶级 一社会各阶级)
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是经济决定政治)
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整体意志)
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的体现(对应统治阶级的体现)
法的特征
国家意志性 强制性 规范性(概括性和利导性) 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记忆口诀:国家强制政府人员规范的做人民公仆(公普)
1.法律关系主体:最少为两个以上
(1)主体种类:自然人+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ps.自然人>公民,公民具有国籍,而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非法人组织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其他基本都是法人组织。
(2)主体资格(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即为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法律资格(主观);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因为法人是人为创造出来的;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则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先天平等)
行为能力即为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法律活动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客观);法人无行为能力;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通过年龄+精神状态分情况视定(后天不同)
2.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关系客体
物(常见于物权关系):①物可以是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 ②物可以是有体物品(如天然气、电力等)也可以是无体物(权利、数据信息)
人身、人格(常见于人身关系):活人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但当人的头发、血液或其他器官从身体中分离出去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视为法律上的“物”,成为构成法律关系的客体。
精神产品(常见于知识产权关系):作品、发明、外观设计、商标等
行为(常见于合同关系):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